《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144-2019
9 工业构筑物的鉴定评级 / 9.9 除尘器结构

9.9.1 本节适用于大灰斗工业除尘器结构的可靠性鉴定评级。

9.9.2 除尘器结构的可靠性鉴定,应分为地基基础、壳体与台架两个结构系统进行评定。

9.9.3 地基基础的安全性等级及使用性等级应按本标准第7.2节的有关规定进行评定,其可靠性等级可按安全性等级和使用性等级中的较低等级确定。

9.9.4 壳体与台架结构的安全性等级应按结构整体性和承载能力两个项目评定等级中的较低等级确定;使用性等级应按使用状况和整体侧移倾斜变形两个项目评定等级中的较低等级确定;可靠性等级可按安全性等级和使用性等级中的较低等级确定。

9.9.5 壳体和台架结构整体性等级可按本标准第7.3节的有关规定评定;使用状况等级可按变形和损伤项目的等级确定。

9.9.6 壳体和台架结构承载能力项目应按本标准第6章规定的分级标准评定等级。当除灰、输灰系统可能发生人为失误或自控系统失效致灰斗积灰超载时,壳体和台架的承载能力应按除尘器积灰的最不利状态验算,当验算结果为d级时,可评定为c级,并采取临时的安全保证措施。

9.9.7 壳体和台架结构的变形和损伤应按表9.9.7的规定评定等级。

表9.9.7 壳体和台架结构的变形和损伤评定等级
注:注:1.对于反吹风除尘器,其壳体的变形应为正向变形与反向变形之和;
2.l为受弯构件跨度,h为框架层高。

9.9.8 除尘器结构整体侧移倾斜应根据测点位移观测值按表9.9.8的规定评定等级。

表9.9.8 除尘器结构整体侧移倾斜评定等级
注:除尘器结构整体倾斜指测点位移与测点高度之比,当前的倾斜侧移为实测值,目标使用年限内的倾斜侧移为预估值。

9.9.9 除尘器结构附属设施应包括检修操作平台、爬梯、检查孔盖板等,其鉴定评级应符合本标准第9.1.6条的规定。

9.9.10 除尘器结构鉴定单元的可靠性鉴定评级,应按地基基础、壳体和台架两个主要结构系统中可靠性等级的较低等级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