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16
4 变形观测方法 / 4.1 一般规定
4.1.1 对建筑变形测量项目,应根据所需测定的变形类型、精度要求和现场作业条件来选择相应的观测方法。一个项目中可组合使用多种观测方法。对有特殊要求的变形测量项目,可同时选择多种观测方法相互校验。
4.1.2 当采用光学水准仪、光学经纬仪、电子经纬仪、光电测距仪等进行建筑变形观测时,技术要求可按本规范关于数字水准仪和全站仪测量的相关规定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执行。
4.1.3 当变形测量需采用特等精度时,应对所用测量方法、仪器设备及具体作业过程等进行专门的技术设计、精度分析,并宜进行试验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