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16
7 基础及上部结构变形观测 / 7.6 收敛变形观测

7.6.1 对矿山法施工的隧道围岩和衬砌结构、盾构法施工的隧道拼装环管片、其他地下坑道或结构等,应进行收敛变形观测。

7.6.2 收敛变形观测采用的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需要测量特定位置的净空对向相对变形时,应采用固定测线法。
2 当需要测量净空断面的综合变形时,可采用全断面扫描法。
3 当需要测量连续范围的净空收敛变形时,可采用激光扫描法。

7.6.3 收敛变形观测应以测线长度测量中误差作为精度衡量指标。对一等和二等精度观测,应采用固定测线法;对三等和四等精度观测,可采用固定测线法、全断面扫描法或激光扫描法。

7.6.4 当采用收敛尺进行固定测线的收敛变形观测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固定测线两端的监测点应安装牢固,监测点的测头应与收敛尺的挂钩匹配。安装后应进行监测点与收敛尺接触点的符合性检查,符合性检查应独立观测3次,观测较差不应大于测线长度中误差的2倍。
2 各等级固定测线的长度宜符合表7.6.4的规定。

表7.6.4 固定测线收敛变形观测的最大测线长度
3 收敛尺观测时应施加标定时的拉力,收敛尺尺面应平直,不得扭曲。每条固定测线应独立观测3次,较差不应大于测线长度中误差的2倍,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观测值。
4 收敛变形观测成果应进行尺长改正和温度改正。一等和二等观测的温度测量最小读数为0.2℃,三等和四等观测时温度测量最小读数为1℃,并应按下式进行温度改正:
式中:δL——温度变化改正数(mm);
k——收敛尺的温度线膨胀系数;
L——固定测线的长度读数(m);
δT——温度变化量(℃)。

7.6.5 当采用全站仪对边测量法进行固定测线的收敛变形观测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固定测线两端宜布设棱镜或反射片等观测标志。二等及以下固定测线采用免棱镜观测时,可布设简易定位标志。
2 一等观测的全站仪标称精度不应低于1″和(1mm+1ppm);二等及以下观测,当采用基于无合作目标激光测距功能的全站仪观测时,标称精度不应低于2″和(2mm+2ppm)。观测前应测定无合作目标测距加常数,并应对观测边长进行加常数改正。
3 对边测量时,应依次照准固定测线的两个端点,通过分别测定其三维坐标,计算固定测线的长度。观测技术要求应符合表7.6.5的规定。

表7.6.5 全站仪固定测线的收敛变形观测技术要求

7.6.6 当采用手持测距仪进行二等及以下固定测线收敛变形观测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固定测线两端应分别设置对中点、瞄准点。
2 手持测距仪的标称精度不应低于1.5mm,尾部应有对中装置。
3 观测前应检测测距仪加常数。对收敛变形观测成果,应进行加常数改正。
4 观测时,测距仪应分别对中、瞄准固定测线的两个端点。每条测线应独立观测3测回,测回间应重新对中、瞄准,当测回间互差不大于2mm时,应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观测成果。

7.6.7 当采用全站仪断面扫描法进行二等及以下收敛变形观测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在同一竖向剖面内设置仪器对中点、定向点和检核点,收敛断面应垂直于结构中线。
2 采用具有免棱镜激光测距功能、自动驱动型全站仪,全站仪标称精度不应低于2″和(2mm+2ppm)。
3 断面上的测点宜按0.2m~0.3m步长等密度采集,采集点应包含起点、终点、拼装缝等特征点,断面上每段线形(直线或圆弧)的监测点不应少于5点。宜采用全站仪的机载数据采集软件进行自动采集。
4 应结合结构表面特点建立数据处理模型。数据处理前应删除异常点,数据处理后应输出包括特征点的径向长度在内的断面变形数据,进行不同期数据的比较。
5 成果应以表格和展开图的形式表达。

7.6.8 当采用激光扫描法进行收敛变形观测时,作业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4.7节的相应规定。

7.6.9 收敛变形观测应提交下列成果资料:
1 固定测线或收敛断面布置图。
2 观测成果表。
3 收敛变形观测成果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