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16
7 基础及上部结构变形观测 / 7.7 日照变形观测
7.7.1 对超高层建筑或高耸结构进行日照变形观测,应测定建筑或结构上部受阳光照射受热不均引起的偏移量及变化轨迹。
7.7.2 当从建筑内部进行日照变形观测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内部应具备竖向通视条件。
2 当采用激光垂准仪进行观测时,应在通道顶部或适当位置安置激光接收靶,并应在其垂线下方安置激光垂准仪。
3 当采用正垂仪进行观测时,应在通道顶部或适当位置安置正垂仪,并应在其垂线下方安置坐标仪。
7.7.3 当从建筑或结构外部进行日照变形观测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监测点应设在建筑或结构的顶部或其他适当位置。
2 当采用全站仪自动监测系统进行观测时,监测点上应安置棱镜或激光反射片。作业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4.5节的规定。
3 当采用卫星导航定位测量动态测量模式进行观测时,监测点上应安置卫星导航定位接收机天线。作业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4.6节的规定。
7.7.4 日照变形观测宜选在夏季日照充分、昼夜温差较大时进行。宜进行不少于24h的连续观测,观测频率宜为1次/h~2次/h。每次观测时,应测定建筑向阳面与背阳面的温度,并应测定风速和风向。
7.7.5 日照变形观测的精度,可根据观测对象、观测目的和所用方法,选择本规范第3.2.2条规定的二等、三等或四等精度。
7.7.6 日照变形观测应提交下列成果资料:
1 监测点布置图。
2 观测成果表。
3 日照变形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