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16
7 基础及上部结构变形观测 / 7.8 风振观测
7.8.1 对超高层建筑或高耸结构进行风振观测,应在受强风作用的时间段内,同步测定其顶部的水平位移、风速、风向。测定的时间段长度可根据观测目的和要求确定,不宜少于1h。
7.8.2 风振观测中的水平位移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采用卫星导航定位测量动态测量模式测定,观测频率宜为1Hz。
2 监测点应设置在待测建筑或结构的顶部,并应能安置卫星导航定位接收机天线。
3 观测作业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4.6节的规定。
4 应利用获得的监测点平面坐标时间序列计算其水平位移分量时间序列,计算时可选择最初观测时点的平面坐标作为位移计算起始值。
7.8.3 风速和风向应采用风速计或风速传感器测定,观测频率宜为1次/min。
7.8.4 风振观测应提交下列成果资料:
1 监测点布置图。
2 观测成果表。
3 两个坐标方向上的位移-时间曲线。
4 风速-时间曲线及风向变化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