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550-2010
2 术语 / 2.1 一般术语

2.1.1 结构加固工程 对可靠性不足的承重结构、构件及其相关部分进行增强或调整其内力,使之具有足够的安全性和耐久性,并力求保持其适用性。

2.1.2 结构加固工程质量 反映结构加固工程满足现行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性能、耐久性能、使用功能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2.1.3 验收 结构加固工程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由参与该工程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子分部、分部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查,根据现行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2.1.4 进场检查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加固材料、制品、构配件、连接件、锚固件、器具和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检查或检验,以对其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2.1.5 复验 凡涉及安全或功能的加固材料、产品,进场时,不论事先持有何种检验合格证书,均应按现行有关标准规范所指定的项目进行见证抽样检验活动。

2.1.6 批 在一致条件下生产、施工,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的,由一定数量个体(或散装料)组成的产品或材料集合。

2.1.7 检验批 为实施抽样检验(检查)而指定的受检批次。

2.1.8 见证取样 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业主)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或检测机构专业人员实施的现场取样过程。见证取样的样本应经监督人员签封后,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独立检测机构进行测试。

2.1.9 主控项目 结构加固工程中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2.1.10 一般项目 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2.1.11 原构件 实施加固前的原有(已有)构件。

2.1.12 基材 涂布胶粘剂或其他粘结材料的被粘物之一。在结构加固工程中,系指被粘结的原构件。若原构件为复合材或组合材,则专指其中被粘合部分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