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 50344-2019
附录B 结构动力测试方法和要求 / B.2 测试要求

B.2.1 环境振动法的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测试时应避免或减小环境及系统干扰;
2 当测量振型和频率时,测试记录时间不应少于5min;当测试阻尼时,测试记录时间不应少于30min;
3 当需要多次测试时,每次测试应至少保留一个共同的参考点。

B.2.2 机械激振振动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选择激振器的位置应正确,选择的激振力应合理;
2 当激振器安装在楼板上时,应避免楼板的竖向自振频率和刚度的影响,激振力传递途径应明确合理;
3 激振测试中宜采用扫频方式寻找共振频率;
4 在共振频率附近测试时,应保证半功率带宽内的测点不少于5个频率。

B.2.3 施加初位移的自由振动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拉线点的位置应根据测试的目的进行布设;
2 拉线与被测试结构的连接部分应具有可靠传力的能力;
3 每次测试应记录拉力数值和拉力与结构轴线间的夹角;
4 量取波值时,不得取用突断衰减的最初2个波;
5 测试时不应使被测试结构出现裂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