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建筑地基基础检测技术标准》JGJ/T 422-2018
6 基桩检测 / 6.3 模拟桩持载再加荷静载试验
6.3.1 模拟桩宜靠近既有建筑物,按原设计桩的尺寸、长度、配筋、施工工艺制作,且场地应与原建筑物地基条件相同。
6.3.2 模拟桩的持载再加荷试验加载反力装置、加载设备、荷载测量仪器和沉降测量仪器,试桩、锚桩和基准桩之间的中心距离,加载分级,稳定标准,终止加载条件,卸载观测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的规定。
6.3.3 模拟桩的持载再加荷试验最大加载值不应小于设计要求的2倍。
6.3.4 模拟桩的持载再加荷试验,加荷至原基桩使用荷载时,应进行持载。持载时,应继续进行沉降观测。持载时间不得少于7d。然后再继续分级加载,直至达到预期荷载或达到终止试验标准。
6.3.5 模拟桩的持载再加荷试验桩的休止时间除应达到桩身混凝土设计强度外,尚不应少于表6.3.5规定的桩周土休止时间。
表6.3.5 桩周土休止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