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建筑地基基础检测技术标准》JGJ/T 422-2018
7 周边环境影响检测与监测 / 7.2 测斜法

7.2.1 测斜法可用于测定既有建筑地基土及周边土体的水平位移。

7.2.2 既有建筑周围开挖基坑、施工降水、大面积堆载、开挖地下空间和桩基施工时,应采用测斜法测定土体深层水平位移。

7.2.3 测试前,应检查测斜仪的稳定性。

7.2.4 测斜管的埋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埋设钻孔可用勘探钻机成孔,垂直度允许偏差应为±2%;
2 测斜管的弯曲性能应适应被测土体的位移变化;
3 测斜管口宜高出自然地面20cm~50cm,并加以保护,管底应封闭;
4 测斜管的任意一对导轨应对准环境变化方向;
5 测斜管与钻孔间隙宜用中砂回填密实。

7.2.5 测斜孔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测斜孔应布设在既有建筑基础边和既有建筑与环境影响源之间;
2 测斜孔水平间距宜取10m~20m;
3 测斜孔深入稳定土层不应小于5m。

7.2.6 倾斜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测试前宜规定正反方向,且均宜各测一次;
2 探头到达测试深度,应稳定后再读数;
3 倾斜量宜从下向上依次测量,间距宜为0.5m;
4 深度测读宜设固定基准点,深度误差不应大于1.0mm。

7.2.7 土体水平位移检测数据的分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497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