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建筑地基基础检测技术标准》JGJ/T 422-2018
7 周边环境影响检测与监测 / 7.4 水阻法
7.4.1 水阻法可用于测定既有建筑地基及周边地下水位的变化。
7.4.2 既有建筑及其周围地下水位变化检测宜采用水阻法。
7.4.3 水阻法的水位管及其埋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位管宜为钢管或硬质塑料管;
2 埋设水位管的钻孔直径不宜小于91mm,垂直度允许偏差应为2%;
3 水位管管壁外侧及管底应包扎土工织物或网纱过滤层;
4 水位管的管底应埋入最低设计水位以下;承压水位管管底应埋入承压水层,且应封堵承压水含水层顶部的管外缝隙;
5 水位管底部应预留0.5m~1.0m的沉淀段,管壁周围应设置滤水孔,滤水孔数量应满足水位及时恢复的要求,测量承压水时,承压水层以上不得设滤水孔;
6 水位管管口宜露出地面20cm~50cm,并应加以保护。
7.4.4 水位监测点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沿基坑与既有建筑物之间或既有建筑物周边布置,监测点间距宜为10m~30m;
2 相邻建筑、重要的管线或管线密集处应布置水位监测点;
3 如有止水帷幕,宜布置在止水帷幕的外侧约2m处。
7.4.5 水位量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以水位管管口作为基准点,基准点高程应校准;
2 水位管埋设后,每隔1d测试1次水位管内的水位,水位稳定后,可量测初始水位高程;
3 监测一段时间后,应对水位孔逐个进行抽水或灌水试验,根据其恢复至原来水位的时间,判断工作的可靠性。
7.4.6 地下水位检测数据的分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497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