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GB 55021-2021
4 既有建筑安全性鉴定 / 4.4 鉴定系统层次安全性鉴定
4.4.1 既有建筑第三层次鉴定系统的安全性鉴定评级,应根据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等级,以及与整幢建筑有关的其他安全问题进行评定。
4.4.2 鉴定系统的安全性等级,应根据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评定结果按其中较低等级确定。
4.4.3 对下列任一情况,应直接评为Dsu级:
1 建筑物处于有危房的建筑群中,且直接受其威胁。
2 建筑物朝一方向倾斜,且速度开始变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