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6-2012
附录F 受弯木构件力学性能检验方法 / F.2 取样方法、数量及几何参数

F.2.1 在进场的同一批次、同一工艺制作的同类型受弯构件中应随机抽取3根作试件。当同类型的构件尺寸规格不同时,试件应在受荷条件不利或跨度较大的构件中抽取。

F.2.2 试件的木材含水率不应大于15%。

F.2.3 量取每根受弯构件跨中和距两支座各500mm处的构件截面高度和宽度,应精确至±1.0mm,并应以平均截面高度和宽度计算构件截面的惯性矩;工字形木搁栅应以产品公称惯性矩为计算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