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JGJ/T 488-2020
3 基本规定 / 3.2 检测程序

3.2.1 木结构检测工作的程序宜按接受委托、初步调查、制定并确定检测方案、现场检测、数据处理和检测报告等步骤进行(图3.2.1)。

图3.2.1 木结构现场检测工作流程

3.2.2 初步调查宜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 进一步明确委托方检测目的和具体要求;
2 收集被检测木结构的设计资料、施工资料和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等资料;
3 调查被检测木结构现状、环境条件、使用期间是否已进行过检测或维修加固情况以及用途与荷载等变更情况。

3.2.3 检测项目应根据现场调查情况确定,并应制定相应的检测方案。检测方案宜包括下列内容:
1 概况,包括设计依据、结构形式、建筑面积、总层数,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建造年代等;
2 检测目的或委托方的检测要求;
3 检测依据,包括检测所依据的标准及有关的技术资料等;
4 检测项目和选用的检测方法以及检测的数量;
5 检测人员和仪器设备情况;
6 检测工作进度计划;
7 所需要委托方与检测单位配合的工作;
8 检测中的安全措施;
9 检测中的环保措施。

3.2.4 当发现检测数据数量不足或检测数据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进行补充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