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JGJ/T 488-2020
4 材料性能检测 / 4.3 木材力学性能检测

4.3.1 木结构建筑中木材抗弯强度、抗弯弹性模量抽检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6的规定进行,检测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木材抗弯强度试验方法》GB/T 1936.1的规定进行。

4.3.2 采用现场取样法进行木材抗弯强度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取样时每栋建筑应为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中每一树种的构件取样数量应为3根,每根构件应在髓心外切取3个无疵弦向抗弯强度试件为一组。试样尺寸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材抗弯强度试验方法》GB/T 1936.1的规定。
2 除有特殊检测目的外,木材试样应没有缺陷、损伤及木节。

4.3.3 判定方木原木的木材强度等级时,检测获得的各组木材抗弯强度试验平均值中的最低值应符合表4.3.3的规定。

表4.3.3 木材抗弯强度试验平均值中的最低值

4.3.4 采用现场取样法进行木材抗弯弹性模量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取样时每栋建筑应为一个检验批,一个检验批中构件取样数量应为3根,每根构件应在髓心外切取3个抗弯弹性模量试件为一组,可与抗弯强度的测定用同一试件,先测定弹性模量后进行抗弯强度试验。试样尺寸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材抗弯弹性模量测定方法》GB/T 1936.2的规定。
2 除有特殊检测目的外,木材试样应没有缺陷、损伤及木节。

4.3.5 现场检测木材抗弯强度、抗弯弹性模量可采用阻力仪和应力波检测法,本标准附录A给出了杉木、落叶松的力学性能检测方法。采用此方法检测其他树种力学性能时,应对计算公式进行验证并修正后使用。

4.3.6 当采用阻力仪检测法检测木材抗弯强度、抗弯弹性模量时,宜采用现场取样试验进行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