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292-2015
附录B 单个构件的划分
B.0.1 民用建筑的单个构件,应按下列方式进行划分:
1 基础
1)独立基础,一个基础为一个构件;
2)柱下条形基础,一个柱间的一轴线为一构件;
3)墙下条形基础,一个自然间的一轴线为一构件;
4)带壁柱墙下条形基础,按计算单元的划分确定;
5)单桩,一根为一构件;
6)群桩,一个承台及其所含的基桩为一构件;
7)筏形基础和箱形基础,一个计算单元为一构件。
2 墙
1)砌筑的横墙,一层高、一自然间的一轴线为一构件;
2)砌筑的纵墙,一层高、一自然间的一轴线为一构件;
3)带壁柱的墙,按计算单元的划分确定;
4)剪力墙,按计算单元的划分确定。
3 柱
1)整截面柱,一层、一根为一构件;
2)组合柱,一层、整根为一构件。
4 梁式构件,一跨、一根为一构件;当为连续梁时,可取一整根为一构件。
5 杆,仅承受拉力或压力的一根杆为一构件。
6 板
1)预制板,一块为一构件;
2)现浇板,按计算单元的划分确定;
3)组合楼板,一个柱间为一构件;
4)木楼板、木屋面板,一开间为一构件。
7 桁架、拱架,一榀为一构件。
8 网架、折板、壳,一个计算单元为一构件。
9 柔性构件,两个节点间仅承受拉力的一根连续的索、杆、棒等为一构件。
B.0.2 本附录所划分的单个构件,应包括构件本身及其连接、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