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292-2015
3 基本规定 / 3.5 民用建筑抗灾及灾后鉴定

3.5.1 对抗震或其他抗灾设防区的民用建筑,其抗灾及灾后恢复重建前的检测与鉴定均应与本标准的结构可靠性鉴定相结合。房屋建筑灾后鉴定可按本标准附录G的规定进行。

3.5.2 对加油站、加气站和储存可燃、易爆危险源的建筑物以及邻近的建筑物,其安全性鉴定应包括结构整体牢固性的鉴定。

3.5.3 对必须防范人为破坏的重要建筑物,其安全性鉴定应包括结构构件抗爆能力的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