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 50784-2013
11 环境作用下剩余使用年限推定 / 11.2 碳化剩余使用年限推定
11.2.1 碳化剩余使用年限推定可用于推定自检测时刻起至钢筋开始锈蚀的剩余年限或检测时刻起至钢筋具备锈蚀条件的剩余年限。
11.2.2 碳化剩余使用年限可采用已有碳化模型、校准碳化模型或实测碳化模型的方法进行推定。
11.2.3 利用已有碳化模型和校准碳化模型的方法时,均应检测构件混凝土实际碳化深度并确定构件混凝土实际碳化时间。
11.2.4
已有碳化模型的验证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将混凝土实际碳化时间、混凝土参数及环境实际参数带入选定的碳化模型,计算碳化深度。
2 实测碳化深度与计算碳化深度之差的绝对值应按下式计算:
ΔD ——实测碳化深度与计算碳化深度之差的绝对值,精确至0.1mm;
D0 ——实测碳化深度,精确至0.1mm;
Dcal ——实测碳化深度,精确至0.1mm。 3 当满足ΔD不大于2mm或ΔD不大于0.1D0时,可利用该模型推定碳化剩余使用年限;当两个条件均不能满足时,应采取校准碳化模型的方法。
11.2.5
利用已有碳化模型推定碳化剩余使用年限可按下列步骤进行:
1 将钢筋的实际保护层厚度带入选定的碳化模型,计算碳化达到钢筋表面所需的时间。
2 碳化达到钢筋表面的剩余时间按下式计算:
te ——碳化达到钢筋表面的剩余时间(年);
tc ——碳化达到钢筋表面的时间(年);
t0 ——已经碳化的时间(年)。 3 对于干湿交替环境或室外环境,以te作为钢筋开始锈蚀的剩余年限;
对于干燥环境,以te作为钢筋具备锈蚀条件的剩余年限。
11.2.6 选定碳化模型校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将碳化模型的所有参数实测值或经验值代入选定碳化模型计算碳化深度;
2 将计算碳化深度与实测碳化深度进行比较,确定应调整的参数、参数的系数或参数在碳化模型的函数关系;
3 采用调整后的模型计算Dcal,直至满足本标准第11.2.4条第3款的要求。
11.2.7 利用校准碳化模型的碳化剩余年限应使用校正后的碳化模型按本标准第11.2.5条的有关规定进行推定。
11.2.8
实测碳化模型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实测不应少于20个碳化深度数据;
2 应计算碳化深度均值推定区间;
3 当均值推定区间上限值与下限值的差值不大于其均值的10%时,应以均值作为该批混凝土碳化深度的代表值;
4 碳化系数可按下式计算:
kc ——碳化系数;
Dm ——该批混凝土碳化深度的代表值;
t0 ——已经碳化的时间(年)。 5 实测碳化模型可用下式表示:
11.2.9 利用实测碳化模型碳化剩余年限的推定应符合本标准第11.2.5条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