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 50784-2013
12 结构构件性能检验 / 12.3 动力测试
12.3.1 动力测试可适用于结构动力特性测试和结构动力反应的检测。
12.3.2 结构动力特性测试宜选用脉动试验法,在满足测试要求的前提下也可选用初位移等其他激振方法。
12.3.3 混凝土结构动力反应宜选用可稳定再现的动荷载作为检验荷载。当需确定基桩施工、设备运行等非标准动荷载作用下的动力反应时,应对该动荷载的再现性进行约定。
12.3.4 动力测试的测试系统,可采用电磁式测试系统、压电式测试系统、电阻应变式测试系统或光电式测试系统。在选择测试系统时,应注意选择测振仪器的技术指标,使传感器、放大器、记录装置组成的测试系统的灵敏度、动态范围、幅频特性和幅值范围等技术指标满足被测结构动力特性范围的要求。
12.3.5 动力测试前,应对测试系统的灵敏度、幅频特性、相频特性线性度等进行标定,标定宜采用系统标定。
12.3.6 结构动力特性测试时,测点布置应结合混凝土结构形式综合确定,并宜避开振型的节点。
12.3.7 检测结构振型时,可选用下列方法:
1 在所要检测混凝土结构振型的峰、谷点上布设测振传感器,用放大特性相同的多路放大器和记录特性相同的多路记录仪,同时测记各测点的振动响应信号。
2 将结构分成若干段,选择某一分界点作为参考点,在参考点和各分界点分别布设测振传感器(拾振器),用放大特性相同的多路放大器和记录特性相同的多路记录仪,同时测记各测点的振动响应信号。
12.3.8
结构动力特性测试的数据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时域数据处理:
对记录的测试数据应进行零点漂移、记录波形和记录长度的检验;
被测试结构的自振周期,可在记录曲线上比较规则的波形段内取有限个周期的平均值;
被测试结构的阻尼比,可按自由衰减曲线求取,在采用稳态正弦波激振时,可根据实测的共振曲线采用半功率点法求取;
被测试结构各测点的幅值,应采用记录信号幅值除以测试系统的增益,并应按此求得振型。
2 频域数据处理:
对频域中的数据应采用滤波、零均值化方法进行处理;
被测试结构的自振频率,可采用自谱分析或傅里叶谱分析方法求取;
被测试结构的阻尼比,宜采用自相关函数分析、曲线拟合法或半功率点法确定;
被测试结构的振型,宜采用自谱分析、互谱分析或传递函数分析方法确定;
对于复杂结构的测试数据,宜采用谱分析、相关分析或传递函数分析等方法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