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 50784-2013
6 有害物质含量及其作用效应检验 / 6.1 一般规定

6.1.1 结构混凝土中的有害物质含量宜通过化学分析方法测定,有害物质或其反应产物的分布情况也可通过岩相分析方法测定。

6.1.2 测定有害物质含量时,应将有害物质区分为混入和渗入两种类型。

6.1.3 受检区域应在现场查勘的基础上确定或由委托方指定。

6.1.4 对受检区域混凝土中的有害物质含量进行总体评价时,取样位置应在该区域混凝土中随机确定;每个区域混凝土钻取芯样不应少于3个,芯样直径不应小于最大骨料粒径的两倍,且不应小于100mm,芯样长度宜贯穿整个构件,或不应小于100mm。

6.1.5 当需要确定受检区域不同深度混凝土中有害物质含量时,可将钻取的芯样从外到里分层切割,同一受检区域中的所有芯样分层切割规则应保持一致。

6.1.6 对已确认存在的有害物质宜通过取样试验检验其对混凝土的作用效应,当确认存在的有害物质含量超过相关标准要求时,应通过取样试验确定其对混凝土的可能影响。

6.1.7 通过取样试验检验有害物质对混凝土的作用效应时,宜在不怀疑存在有害物质的部位钻取芯样进行比对。

6.1.8 对某一特定部位进行评价时,宜在出现明显质量缺陷或损伤的位置取样,其检测结果不宜用于评价该部位以外的混凝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