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 50621-2010
3 基本规定 / 3.4 抽样比例及合格判定

3.4.1 钢结构现场检测可采用全数检测或抽样检测。当抽样检测时,宜采用随机抽样或约定抽样方法。

3.4.2 当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宜采用全数检测:
1 外观缺陷或表面损伤的检查;
2 受检范围较小或构件数量较少;
3 构件质量状况差异较大;
4 灾害发生后对结构受损情况的识别;
5 委托方要求进行全数检测。

3.4.3 在建钢结构按检验批检测时,其抽样检测的比例及合格判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的规定。

3.4.4 既有钢结构计数抽样检测时,其每批抽样检测的最小样本容量不应小于表3.4.4的限定值。

表3.4.4 既有钢结构抽样检测的最小样本容量
注:1 表中A、B、C为检测类别,检测类别A适用于一般施工质量的检测,检测类别B适用于结构质量或性能的检测,检测类别C适用于结构质量或性能的严格检测或复检;
2 无特别说明时,样本为构件。

3.4.5 既有钢结构计数抽样检测时,根据检验批中的不合格数,判断检验批是否合格。检验批的合格判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计数抽样检测的对象为主控项目时,应按表3.4.5-1判定;
2 计数抽样检测的对象为一般项目时,应按表3.4.5-2判定。

表3.4.5-1 主控项目的判定
表3.4.5-2 一般项目的判定